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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天贵阳-西江景区-贵阳
早上6:40延安西路老客车站内统一集合发车,全程高速(程约3.5小时),抵达西江千户苗寨景区(不含西江4段电瓶车)观誉有“苗族露天博物馆”之称的吊脚楼;参观原始的民族建筑,吊脚楼群、苗寨梯田,深入苗寨,走家串户,了解苗家人的生活以及风俗习惯。西江苗寨有1250多户,5600多人,是全国最大的苗寨,是苗族第五次大迁移的主要集散地,素有“千户苗寨”之称。12:30左右请在导游指定地点集合,。后上观景台观西江千户全景,后自由活动逛西江特色商业街或者在河边风雨桥上拍照留念(西江千户苗寨景区内有很多小商店,景区内的小商店不属于行程中旅游购物店、客人在景区购买小商品时请谨慎选择,如客人自行购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客人不得以在西江景区内自行购买小商品为投诉理由、)。游览结束后返回西江景区门口16:00乘车返回贵阳结束行程(抵达贵阳时间约晚上19:30,如客人抵达贵阳有返程情况我社不承诺时间一定能赶上)。
交通:旅游大巴
住宿:无
用餐:中
*以上行程仅供参考,最终行程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敬请以出团通知为准。
1、餐费:(1正)餐标15元/人 用餐为长桌宴。苗家长桌宴、6人一桌、六菜一汤(酒水自理)。特殊饮食习惯游客 请提前告知
2、交通:正规旅游牌照空调旅游车(保证每人一正座,不含没交车费的小孩。不留位先到先坐,旅游途中不在变更座位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纷争)汽车在行驶过程中,请一定不要再车厢内走动以免遇到紧急情况下急刹车给您带来不必要的伤害。汽车未停稳时请大家不要离开座位。
3、门票:景点第一道门票
4、导游:全程持证导游服务。(因为一辆车只有一位导游服务,请大家尽量跟随导游游览。如到景区后需要自行游览的请提前告知导游,并注意自身及财产安全)
5、保险:含旅行社责任险、不含旅游人身意外险。
1、不含个人消费,意外险
2、不含景区电瓶车20元/人,保险10元/人
如果取消行程,收取空位费损失。
如遇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游览景区,不退任何门票费。(注:游客团时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用于
导游在景区统一购票使用,若因为个人原因未带证件造成的门票差价由游客自行承担!)

一、因个人隐瞒即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 承担任何责任,现有的保险公司责任险和意外险条款中,此种情况也列入保险公司的免赔范 围。旅行社为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游客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 游活动,游客在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当地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并征得专业医生的同意。
1、报名时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 请咨询医生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旅游,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及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而引起的后果游客自行承担责任;出团前游客须签字确认《旅游者健康状况确认书》。
2、游客出现急症请主动通知工作人员,旅行社将协助游客就近送往当地医疗机构检查治疗并不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
3、有听力、视力障碍的游客须有健康旅伴陪同方可参团;个人有精神疾病和无行为控制能力的不能报名参团。
二、未成年人保护(旅游者预订)提示:旅行社不接受未满十八周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的未成年人单独参团。未成年人必须有成年人陪伴方可参团,一起报名参团的成人即为 其参团过程中的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做好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工作。三、旅游保险说明:旅行社已经购买了责任险,旅游者报名时可要求旅行社代买或自行购买 旅游意外险,发生意外伤害时,以保险公司保单约定责任的赔付额为最终赔付,旅行社不再进行赔偿。游客应保证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游客自身疾病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列,由自身疾病所产生一切费用均由游客自理,一切后果均自担,旅行社及保险公司均 不承担责任。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及财产损失,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我 社给予协助。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时,旅行社协助游客联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游客或其家属自行缴付医疗费用,因游客或家属拒付医疗费用造成的各 种伤害和风险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治疗结束后,旅行社出具证明协助游客办理保险赔付的相关手续。
四、人身财产安全提示:
1、注意饮食卫生:提高防护传染病、流行病的意识。注意用餐卫生,不食用不卫生、不合格的食品及饮料,旅游者自行在外用餐时,注意环境卫生,在当地尽量少在路边小摊用餐。
2、做好个人防护: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云贵高原,气候多变,属于峡谷型风光,道路山路较多、多为湿地,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充分了解目的地情况,尤其请注意脚下安全, 着软底防滑运动鞋为最佳,备好相应的服装鞋、帽,做好防晒、防蚊虫等工作。晕车的旅游者,备好有效药物,旅途中有不良反应及时说明。
3、注意人身安全:请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切记单独行动,注意人身安全, 旅游途中因特殊情况无法联系团队的或遇紧急情况的,应立即报警并寻求当地警察机关的帮 助。
4、遵守交通规则:通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或地下通道,行车途中系好安全带,并不要随意 在车内走动,老人和儿童要有成年陪护,以防不确定危险,车辆在颠簸路段过程中不要离开座位和饮食,以免发生呛水或卡咽危险。
5、保管好贵重物品: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申请酒店的保险柜服务,勿放在交运行李、酒店房间或旅游巴士上,随身携带财物稳妥安置,不要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游览、拍照、散步、购物时,随时注意和检查谨防被盗遗失。
6、保持通信畅通:请保持手机号码与预留在旅行社的一致,保持畅通有效,并注意将手机 随身携带以备紧急联系,由于旅游者提供的手机号码与预留旅行社的不一致,导致无法正常 联系的,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承担。
7、理性购物消费:购物时注意商品质量及价格,并向商家索取正式发票。
五、第三方责任告知:
1、个人消费:非旅行社行程安排的购物点、娱乐等项目,属旅游者个人消费行为,如产生 纠纷或损失,旅行社概不负责。
2、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 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文明旅游、文明出行,自 觉爱护景区的花草树木和文物古迹,不得随意攀折、不随意在景区、古迹上乱涂乱画、不乱 丢垃圾、尊重当地少数民族风俗等。很多景区和酒店周边有小摊小贩,如无意购买请不要与其讲价还价,一旦讲好价格不购买的话容易产生矛盾。出游请保持平常的心态,遇事切勿急 躁,大家互相体谅、互相帮助。
六、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规定情形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 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